close
標題:
2009報稅 我要繳多少呢??? 單身+撫養一人
- 從嘉義縣(市)搭公共運輸到桃園縣龜山鄉自強南路
- 借錢寫怎樣的借據有法律效力呢@1@
- 可以請律師發通知給對方嗎?@1@
- 小腿的紅豆冰
- 台中市北區哪邊有泌尿科--@1@
- 主機板支援問題
- 7-11賣的韓劇
- 幫忙挑選性能好的筆電@1@
- 即時通KAVO病毒@1@
- 如何通車到燦坤3C北投家店(北投區大業路452巷6號)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發問:
收到扣繳憑單,總金額是NTD517290,無租金,撫養父親一人,請問依今年的新標準要繳多少呢????先感謝各位大大~~~!
最佳解答:
不知版大父親是否年滿70歲? 1.以版大父親未滿70歲試算: 綜合所得總額517,290 減免稅額154,000(=77,000*2人) 減單身標準扣除額73,000 減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000 =綜合所得淨額190,290*綜所稅率6% =應納稅額11,417減扣繳稅額(以扣繳憑單內之扣繳稅額為準) =應補(退)稅額? 若版大未預繳所得稅,則應繳綜所稅金為11,417元。 2.若版大父親年滿70歲,其免稅額為115,500,若版大未預繳所得稅,則應繳綜所稅金為9,107元。
其他解答:
以單身申報扶養父親來計算: 可扣除額:免稅額77,000*2 薪資特別扣除額:100,000 標準扣除額:73,000 計算式如下: 綜合所得總額-全部免稅額 -全部扣除額=綜合所得淨額 517290-77,000-173,000=190,290 綜合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應納稅額 190,290*6%-0 =11,417 應納稅額 -扣繳稅額=應繳納稅額 11,417-0 =11,4177C4150FCDCEDD023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