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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517以後,員警開警車出車禍後,追加了什麼處理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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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
北市517以後,員警開警車出車禍後,追加了什麼處理準則?  特別517以後,是否所有民眾無論政治、身分背景,只要不走斑馬線穿越馬路被警車撞,除了基本的肇事員警懲處外,是不是追加了市長要出來道歉,以及該肇事員警分局長要連座處分?  請問以上是北市517以後,員警開警車出車禍後,追加的處理準則嗎?以後都會依此處理嗎?  請瞭解的朋友解答,回答者以北市民及任職於北市各公家、執法機關公職人員為最佳!感謝!  此處謝絕打廣告!多謝!     更新:     那麼1號回答者,其他民眾有這樣的標準嗎?其他民眾被撞不用討公道了嗎?
最佳解答:
版大:  如此消費被撞傷的民眾, 真是造口業啊!!  遊行的老人也許搞不清管制時間與範圍,  警員確實也開車過快, 主管表達歉意是正常的. (你大概還沒出社會工作過, 不知其中道理)  你硬要曲解, 可悲!!  你也可以試一下不走斑馬線穿越馬路被警車撞,  看看 市長會不會出來道歉,以及該肇事員警分局長會不會被連座處分?
其他解答:
那閣下應試試被撞死!  有國賠又有市長級官員道歉,還有分局長連座處分,閣下可以安心去了!|||||支持發問者的看法,警車高速撞死人,本來就應該無罪,因為警車是奉上級指示在執行任務!6FE6251C5F3F8A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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