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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工讀生 薪水算場次的

發問:

我在學校打工一直有兩個很大的疑問,請大家幫忙解答唷1.學校對我跟同學說這ㄧ份工作的差事「太多」,ㄧ個人做不完所以分成兩個人做,那為何連薪水都拆成兩半? 2.學校工讀生不是算小時...是算場次來給錢的ps.ㄧ場只能拿4.5hr*103=463我舉個例子: 某月份的活動有2場,我跟同學就只能ㄧ人拿ㄧ場的錢=463$/當月 又或者活動比較多的時候有10場,就要在除以2才是我可以拿錢的場次數(因為工作拆成兩人份),也就等於5場*463$=2315$/當月但是有ㄧ個讓我覺得很過分的地方,我ㄧ個星期去工作8~12小時ㄧ個月不管怎麼算的話都遠遠超過上面舉的例子......我用最低ㄧ星期8小時來看... 顯示更多 我在學校打工一直有兩個很大的疑問,請大家幫忙解答唷 1.學校對我跟同學說這ㄧ份工作的差事「太多」,ㄧ個人做不完所以分成兩個人做,那為何連薪水都拆成兩半? 2.學校工讀生不是算小時...是算場次來給錢的 ps.ㄧ場只能拿4.5hr*103=463 我舉個例子: 某月份的活動有2場,我跟同學就只能ㄧ人拿ㄧ場的錢=463$/當月 又或者活動比較多的時候有10場,就要在除以2才是我可以拿錢的場次數(因為工作拆成兩人份),也就等於5場*463$=2315$/當月 但是有ㄧ個讓我覺得很過分的地方,我ㄧ個星期去工作8~12小時ㄧ個月不管怎麼算的話都遠遠超過上面舉的例子...... 我用最低ㄧ星期8小時來看 8hr*4星期=32hr(當月小時數)*103(學校時薪)=3296(總薪資)-5%納稅=3131.2(實際薪資) 可學校不是算時薪的...他是算場次拿錢也就是說我常常只能ㄧ個月拿 1~3場就要偷笑了...最多也4~5場(因為都要和同學對分,場次也是對分的) 所以我想問問大家,這樣做是合法的嗎? 有沒有辦法可以讓學校改善呢...? 更新: eason 請問你們會如何爭取? 1.有流程嗎 2.會需要學生出面?

最佳解答:

匿名 版大你好... 工資係勞工提供勞務應得之對價報酬,基於勞務無法儲存之特性,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22條第2項規定:「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依據上述""對價報酬""已明確指出,你從事二場次工作,雇主就需依照上開規定「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給予二場次之工資...從你以103元*工時=463元之工資計算方式,應屬於勞基法規定之時薪制勞工....(自101/01/01起~時薪103元,月薪18780元),不過仍需做最後明確確認. 申訴單位:工作地勞工局 祝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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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awki.org.tw/phpshop/shopnews.php 0931471248陳SIR 不如由我們協會出面幫學子爭取 2012-04-07 19:59:30 補充: 我們會先看學校方根你們有無勞動契約 才能決定學校方是否遵守勞基法 2012-04-14 18:18:18 補充: 學生不用出面啊 勞工局申訴才會要你們出面 協會這邊事先輔導學校依法行事 如果學校沒改善再由我們跟勞工局舉發 你直接寫信問我好了XD eason7110@yahoo.com.tw6FE1C172E25AFD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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