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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釋現金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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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公司開票給廠商都是現金票扣5%, 例:$10000+稅$500=$10500×0.95=$9975 但是廠商都會跟我要$525(含稅)的折讓單, 說沒有折讓他們沒辦法作帳,這是真的嗎? 因為我們老板說不行開折讓單給他們, 要是開給他們那我們現金扣5%就白扣了, 可是我們老板又不自己跟他們說, 就叫我反正就是不能開就對了, 不要理他們,可是他們又一直打電話來, 請問我到底要怎麼跟廠商說不開折讓單, 他們才會接受? 更新: 樓下兩位說的我都懂~但是問題是我們老板堅持不開啊~ 如果再去問他肯定被罵到臭頭~我也很無奈~ 而且他也叫我都去尾數。例$9975,我們就只開9970的票~ 就是我已經沒辦法了~所以才要問大家要怎麼跟廠商說他們才能接受
最佳解答:
如果不開折讓單,那對方銷貨中有豈不是有$525要永遠掛在帳上了,因為不會收到錢呀。 不管怎麼說都不能接受吧,我覺得應該問"要怎麼說你老闆才會接受"。 現考慮最簡單的情況,且只考慮加型營業稅部份,依你所舉之例說明:$10000+稅$500=$10500,而你們實付$10500×0.95=$9975,對方向你們收的$500的稅是要去繳給國稅局的,現在少了$525的款項,等於對方除了銷項稅自己吸收外,還要倒貼$25,他們賣你們的東西變成$9975了,而你們除了少付$25,還可以再拿這張進項發票的$500去扣抵公司本身應繳的銷項稅額。 不過如果客戶都已經答應開折讓單了,再分析一下開了有何影響,$525(含稅)的折讓單也就是說稅額是$525/1.05*0.05=25,你們一點也沒有白扣,因為你們老闆的行為,讓你們賺到了$525了,要瞭解加值型營業稅,進項是可以抵銷項的,除非你們完全沒有銷項稅額產生 A原本應付:$10500為$500可抵銷項之進項及應付$10500 B開折讓應付:$9975為$475可抵銷項之進項稅額及應付$9975 C不開折讓:$$9975為$500可抵銷項之進項稅額及應付$9975 雖說你們老闆的選項C賺最多,但客戶一定不能接受的,而且一般正常交易不會這樣的,這樣以後別人不敢和你們做交易了。 試問,如果是自己公司遇到這種情形,你能接受嗎,把加值型營業稅的本意及課稅設計解釋給老闆聽,他應該能理解吧。 加值型營業稅本來就是可轉嫁稅,而付款亦依發票金額付款,若要在付款金額上把稅額要回來,一開始雙方就要談好,且發票金額上除了原價外再考慮稅金影響數再決定發票開立金額。 2008-12-04 11:34:06 補充: 要說服廠商呀,感覺真的好難喔。 因為已經理虧了,只好用悲情攻勢了,只能用拜託的了,請他們行行好吧。 然後再搬出那一套"生意是做長久的,大家互相配合一下嘛",雖然少了這525,但你們多了一個長久配合的客戶呀,現在經濟這麼不景氣,客戶能多一個是一個,而且有折扣,以後會常和你們交易的,而且你們下次交易價格就把這部份考慮進去呀之類的,帳上掛著的那一部份,二年後就可以轉費用拉(不過你們公司可能用先收到存證信函),有費用就可以少繳營所稅拉。
其他解答:
正常都是開三個月票期 因為開了現金票,等於損失了三個月利息 所以扣掉的就是利息收入 所以老闆堅持不開折讓單不是不能理解,就跟廠商說,不接受的話就不開現金票 其實雙方帳上因扣%而產生的差異,可以用現金沖,我都這樣做|||||有折扣發生本來就應該要開立折讓單 否則帳上無法沖帳 貴公司老闆的觀念不對 現金折扣純粹是金錢上的減少 但是發票金額是要扣除 所以一定要開立折讓單給對方 2008-12-01 09:30:15 補充: 說實在話,你們老闆這種做法通常我們都會列為『奧客』 支票付款,真的沒有尾數扣掉的必要 這種做法真的會造成賣方廠商帳務處理的麻煩 爲了幾十元、幾百元造成公司給廠商的印象不佳 真的無言...6FE1C172A84330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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