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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手機店賣自己手機?有罪媽?~急~

發問:

員工在通訊行上班.一開始有自己叫手機賣!(但是店裡的生意也有做)但是員工後來絕得不對!就沒有賣了~就醬~隔了6個月!因為員工要離職!老闆就拿監視錄影帶!告員工~ 說在店裡賣自己的手機有罪! 請問有罪媽?是什麼最ㄋ?刑責ㄋ

最佳解答:

您好....有關所述僅作以下建議供參考: 1.如您所述之事實'應為刑法342[背信罪]之成立要件. 2.刑法342(1)爲他人處理事務'意圖位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2)前項未遂犯罰之. 3.因員工與老闆間之關係'為委任關係(民法528'民法529'民法535)'故應依委任人之指示'而為處理委任事務'若違背其指示任務之行為'就可成立上開規定之罪責成立要件. 4.本罪之處罰並不輕'建議該員工試著和該老闆在為溝通協調'可能實為上策. 希望以上建議能有所幫助....祝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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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解答:

應像中 被判背信罪 不能上訴|||||背信吧|||||你好; 你所犯下的可能是刑法中的....業務侵占 業務侵占屬於告訴乃論罪不是公訴罪 所以只要跟老闆和解就沒事了.................. 在地檢署和解雖然沒有前科.但會留下記錄 大大希望在職場你能以 誠信為原則盡自已本分 相信日後不管在哪個公司都會受歡迎的..建議你..... 放下身段態度客氣渜化一點..跟你前老闆好好溝通.. 可能你要花一點錢賠償他的損失..跟長輩去解決此事 可能比較好!7C4150FCDCEDD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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