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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09報稅 我要繳多少呢??? 單身+撫養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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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

收到扣繳憑單,總金額是NTD517290,無租金,撫養父親一人,請問依今年的新標準要繳多少呢????先感謝各位大大~~~!

最佳解答:

不知版大父親是否年滿70歲? 1.以版大父親未滿70歲試算: 綜合所得總額517,290 減免稅額154,000(=77,000*2人) 減單身標準扣除額73,000 減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000 =綜合所得淨額190,290*綜所稅率6% =應納稅額11,417減扣繳稅額(以扣繳憑單內之扣繳稅額為準) =應補(退)稅額? 若版大未預繳所得稅,則應繳綜所稅金為11,417元。 2.若版大父親年滿70歲,其免稅額為115,500,若版大未預繳所得稅,則應繳綜所稅金為9,107元。

其他解答:

以單身申報扶養父親來計算: 可扣除額:免稅額77,000*2 薪資特別扣除額:100,000 標準扣除額:73,000 計算式如下: 綜合所得總額-全部免稅額 -全部扣除額=綜合所得淨額 517290-77,000-173,000=190,290 綜合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應納稅額 190,290*6%-0 =11,417 應納稅額 -扣繳稅額=應繳納稅額 11,417-0 =11,4177C4150FCDCEDD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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