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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人因故中止契約後對方仍賴著不走怎麼辦

發問:

以下是真實的案例,目前仍在進行中,請知道的大大能提供一些看法與意見。某人(以下簡稱甲)有一塊農地租給一人(以下簡稱乙),甲、乙雙方在租賃契約中載明甲方允許乙方在農地中興建一座組合屋,但是需在租約期滿後拆除並恢復成可耕作農地的狀態並且不得轉租。但乙方在租期中瞞著甲方,私自將組合屋租給第三人丙居住;之後為甲方獲悉。甲方以乙方違背當初契約中不得轉租的約定,而中止租賃關係,並且重新寫過一份新契約,規定乙方需於三個月內將組合屋拆除恢復成可耕作農地的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期限內不拆除,甲方可逕自僱工拆除並且由乙方付拆除費用。但三個月後,乙方一付不理不睬不拆訧不拆看你能拿我怎樣的態度。而丙方也不願搬走,仍繼續居住在組合屋內,請問此時甲方應採取... 顯示更多 以下是真實的案例,目前仍在進行中,請知道的大大能提供一些看法與意見。某人(以下簡稱甲)有一塊農地租給一人(以下簡稱乙),甲、乙雙方在租賃契約中載明甲方允許乙方在農地中興建一座組合屋,但是需在租約期滿後拆除並恢復成可耕作農地的狀態並且不得轉租。但乙方在租期中瞞著甲方,私自將組合屋租給第三人丙居住;之後為甲方獲悉。甲方以乙方違背當初契約中不得轉租的約定,而中止租賃關係,並且重新寫過一份新契約,規定乙方需於三個月內將組合屋拆除恢復成可耕作農地的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期限內不拆除,甲方可逕自僱工拆除並且由乙方付拆除費用。但三個月後,乙方一付不理不睬不拆訧不拆看你能拿我怎樣的態度。而丙方也不願搬走,仍繼續居住在組合屋內,請問此時甲方應採取怎樣的行動,捍衛自身的權益,將土地收回?

最佳解答:

農地出租人甲可以,以承租人乙為被告提起拆屋還地之訴,訴訟標的:租賃物返還請求權(民455)。另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民767)請求丙返還占用土地。俟獲得勝訴確定判決後,據以向乙、丙強制執行。

其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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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法的規定「善意的第三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是可以獲得補償或依據與乙的契約仍屬有效」因此你要做的事應是證明「丙是知情的狀況」而且要取得「乙與丙的契約」這樣再加以研究,對你才是有利的。 若要強制依「違約」處理,首先甲與乙的契約必需存在,一般最好是經過公證。 若能提出證明時,可進行向法院提出「不當得利」及「非法佔有」以維護個人利益。7C4150FCDCEDD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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