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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車禍提出告訴後~~刑事附帶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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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

我現在已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以可能不開庭了)我有打電話詢問法院什麼時候要提出附帶民事他們竟然說2年....口氣有點像應付了事但在我印象中2年內當然可提出~只是已經判決後才提出要繳費用那我到底要多少天內提出附帶民事阿?期限?會不會很快就判決了?我怕來不及提出附帶民事我的朋友他自己在偵查庭當時交出要求賠償的明細可是...... 顯示更多 我現在已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以可能不開庭了) 我有打電話詢問法院什麼時候要提出附帶民事 他們竟然說2年....口氣有點像應付了事 但在我印象中2年內當然可提出~只是已經判決後才提出要繳費用 那我到底要多少天內提出附帶民事阿?期限? 會不會很快就判決了?我怕來不及提出附帶民事 我的朋友他自己在偵查庭當時交出要求賠償的明細 可是... 我不曉得在偵查庭時可交資料 我只有在偵察庭跟檢察官說我要多少錢的精神撫慰金 檢察官告訴害我受傷的人說~看他要賠給我告訴人錢還是要賠給政府 對方的人馬事後還在調解會上嗆聲說~沒在怕的啦 我認為~是不是檢察官沒明確告訴他~他不但會有罪而且要罰錢~所以他們才態度一直都不好 一開始對方人馬都說沒錢且態度都非常差~他們一直擺爛 我現在想想~走到這地步了~請問要怎麼做~我才能拿到我應該得到的精神撫慰金? 我一直希望開庭~我很想跟檢察官或法官說~對方態度不好~很沒誠意... 更新: 請問各位~ 附帶民事的案號要寫傳票的案號? 還是寫簡易判決處刑書的案號? 麻煩懂的人回答 更新 2: 可是...我打電話到法院~ 服務人員說連刑事案號都沒有........

最佳解答:

版大您好~茲就您的問題作以下回覆: 附帶民事的部份~ 刑事訴訟法第 488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 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檢方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之後,進入法院一審時,在辯論終結之前任何時段或庭訊皆可提出。在於不用繳交裁判費用。 若您尚未言詞辯論完畢,建議您可以先行將附帶民事訴訟的狀紙先遞出!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提供您做參考 歡迎您來信詢問~ 2010-02-04 17:43:02 補充: 附帶民事訴訟的部份 因為民事訴訟尚未分案 所以毋須填寫 但是要在內文中敘明刑事的案號! 並且明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487規定: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 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2010-02-06 09:26:52 補充: 看樣子您的案件應該是終結了! 如果是這樣~您只能另起民事訴訟! 繳納裁判費 並在訴之聲明中載明"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其他解答:

我建議版大 立即馬上填寫 本人也遇過這種情況 我也是立即去法院填寫送出 這種人就是要這樣對付 他們是不見棺材不掉淚的人 就一直告他賠償你為止|||||現在馬上寫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寄到法院 ...再等就來不及了...6FE1C172A84330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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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ffuhx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